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初级会计考试通过一科或者两科,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每通过一科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抵扣学分如何操作?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抵扣学分操作流程
  1.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
  2.选择“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3.选择“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4.选择考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提交后等待审核即可。
  会计继续教育有哪些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规定: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是由各地财政厅发布的,因此相关政策有所不同。
  不参加继续教育会怎么样?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目前还没有相关文件表明不参加继续教育,所获取的证书会作废。但是,继续教育可能会影响到财会人的职业生涯发展。体制内评选职称、参加中级/高级考试,可能都和是否完成继续教育有关,所以还是建议各位小伙伴按时完成继续教育。
  以“不做继续教育不能报名中级”为例:
  例如湖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规定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4个年度继续教育;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3个年度继续教育;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至少需完成1个年度继续教育。